关于三校小区二期住户搬迁的预通知
时间:2009-03-11 15:05 来源:ccec 作者: 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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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三校小区二期住户:
按照学校2008年6月23日 “关于办理三高校小区二期住房交接事宜的通知”要求,承租青年公寓、52#楼、55#楼、博士楼等住房的职工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搬迁完毕。后经部分住户的联名申请,在不影响校内其他工作的前提下,为照顾职工的实际困难,院领导批准,同意本次搬迁时间延期至2009年3月31日。
现在搬迁时限即将到来,为保证校内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,请相关职工做好搬迁准备,届时务必将原住房完好按时交还。
资产与后勤处
2009年3月11日
(责任编辑:xd)